科罗拉多州的县是州政府的宪法分支。 他们的 边界,这是在科罗拉多州法规中概述的,由大会制定。 最初,创建县是为了执行国家的计划和政策。 多年来,这些职能不断发展,涵盖了许多 100 年前未曾考虑过的政策和业务领域。 县只能行使法律或宪法明确规定的那些权力。
县职责
根据州法律,县负责执法,包括支持法院系统和 地区检察官 功能以及通过提供监狱设施 警长. 各县负责提供该州的社会服务,包括管理和实施几乎所有由科罗拉多州政府部门监督的项目 公共事业. 各县可提供 健康服务,尽管他们这样做的能力取决于可用的资源。 各县负责 道路和桥梁建设、维护和维修. 最后,他们 控制非法人地区的土地使用.
各县还有大量其他职责,包括 除草 至 餐厅检查,几乎所有这些都可以追溯到国家立法。 在特定情况下,例如 酒牌, 堆填区的运作,和病虫害防治,县和州政府有共同的权力。 额外的责任委托给其他人 县民选官员,例如财务主管、评估员、验尸官、书记员和记录员、地区检察官、测量员和治安官。
县权
各县有权举债、签订合同、接受赠款和礼物。 县可能会产生收入债务(仅基于特定的收入流)或一般义务 (GO) 债务,后者构成地方政府偿还债务的一般义务。 一些县还签订租赁-购买安排(作为债务融资的替代方案)以建设大型设施,例如 司法中心. (来源:Colorado Counties, Inc. – CCI)有关科罗拉多县结构的更多信息, 请访问 Colorado Counties Inc.
对于大多数目的,拉里默县通过其 县专员委员会. 三人委员会以法定人数的多数票通过州立法机关授予特定权力的有限领域的法令,并通过决议以开展其所有其他业务。
组织结构
县委员会 (BCC)
这款 县专员委员会 行使立法、行政和准司法职能。 该委员会是管理拉里默县非法人地区的立法、决策和行政机构。
县长
BCC 任命一名 县长 执行董事会的政策方向,并监督和协调董事会直接控制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工作。 除县检察官外,县经理将对 BCC 下的所有县部门拥有直线权力。
县检察官
这款 县检察官 是宪法规定的县级办公室。 根据法规,县检察官是通过任命 BCC 来填补的职位。 县检察官办公室为 BCC 提供法律建议和代理。 经 BCC 批准,县检察官还向所有其他拉里默县民选官员、县经理、部门和部门负责人以及指定的委员会、董事会和委员会提供建议并代表他们。
其他县民选官员
其他当选任期四年的宪法官员是 评审员, 文员兼记录员, 验尸官, 区检察长, 郡治安官, 测量员及 财务主管. 在宪法和法律上,他们彼此独立,也独立于县专员。 他们的权力和职责由州法律规定。 县专员对县内其他民选官员没有直接权力 除了委员批准所有其他民选官员部门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