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并联邦资金时,建设项目有各种合规要求。

1964民权法案第六章  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项目和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和国籍的歧视。 拉里默县致力于完全遵守 1964 年民权法案第六章和所有相关的非歧视法律,并尽一切努力确保没有人被排除在参与歧视之外、被剥夺其利益或以其他方式受到歧视如政策指令 604.0 中所述,基于种族、肤色、国籍、性别、残疾或年龄参加拉里默县的任何计划或活动。

详细了解您在拉里默县的权利

戴维斯-培根法案 经修正,要求美国或哥伦比亚特区作为一方的每份超过 2000 美元的公共建筑或公共工程的建造、改建或维修合同均应包含一项条款,规定支付给各种人员的最低工资根据合同雇用的工人和机械师的类别。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承包商或其分包商向直接在工作现场雇用的工人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通行的工资和为类似性质的项目支付的附加福利。 《戴维斯-培根法案》指示劳工部长确定当地现行工资率。

戴维斯-培根工资确定 由美国劳工部颁发。 拉里默县还使用列在 CDOT 的网页

有关 Davis-Bacon 工资的信息,请致电 (866) 487-9243 联系美国劳工部。

所需的合同条款联邦援助建设合同, FHWA 1273 表格,必须包含在接受联邦公路管理局 (FHWA) 资助的项目的所有合同和分包合同中。 拉里默县的联邦资金

也是必需的。

FEMA 提供补充联邦 灾难补助金援助 用于清除碎片、采取紧急保护措施,以及修复、更换或恢复受灾公有设施和某些私人非营利 (PNP) 组织的设施。 PA 计划还通过在恢复过程中为减灾措施提供帮助,鼓励保护这些受损设施免受未来事件的影响。 拉里默县

 是每个 FHWA 赠款资助项目的必需部分。

社区发展整笔拨款-灾后恢复 (CDBG-DR) 资金是根据经修订的 1974 年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案第一章授权的。 公法是为每场灾难提供资金的拨款法案。 第 3 节计划要求某些 HUD 财政援助的接受者尽最大可能向低收入和极低收入者(尤其是政府住房援助的接受者)和企业提供培训、就业、承包和其他经济机会为低收入和极低收入的人提供经济机会。 科罗拉多州地方事务部 (DOLA) 制定了一项

以确保遵守第 24 条。拉里默县的 也是每个 CDBG-DR 合同的必需部分。

美国残疾人法案 (ADA)
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ADA),拉里默县将为需要帮助的合格残障人士提供合理的便利。 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即可安排服务。 请发邮件至 eng-general@co.larimer.co.us 或致电 (970) 498-5700 或 Relay Colorado 711。“步入式”辅助援助和服务请求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得到满足,但如果未提供提前通知,则可能无法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