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拖车
科罗拉多州对所有拖车进行所有权和登记。 拖车的所有权申请与其他车辆的申请具有相同的要求。
不在安全纸上的拖车制造商的原产地声明 (MSO) 是不可接受的,但有以下两个例外:
- 任何仅制造重量低于 2000 磅的拖车且不制造任何其他类型机动车辆的人提供的拖车 MSO。
和/或
- 任何人(经营经销店(或作为经销商)的制造商之外)提供的拖车 MSO,且该人是销售其制造的机动车辆的持照经销商。
从 1981 车型年开始,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运输部要求在美国销售公路车辆的制造商生产的车辆具有 17 个字符的固定形式 VIN,数字中有一个校验位,适用乘用车、多用途乘用车、卡车、公共汽车、拖车、半成品车辆和摩托车。
如果车辆识别号丢失或从制造的拖车上移除:
- 县机动车办公室为拖车分配了一个指定的识别号。
如果制造商名称仍在拖车上:
- 年份和品牌保持不变。
如果制造商名称未出现在拖车上:
- 该品牌将在新应用程序中显示为自制。
根据拖车的重量,可能需要额外的文件。 致电 (970)498-7878 联系车辆许可部门,或访问三个可用地点之一以获取更多信息。
从未获得许可的科罗拉多机动车经销商的零售业务处购买的未组装套件拖车,并且由车主完成组装,将被命名为套件拖车并颁发指定的识别号。 尽管制造商可能已经包含了标识号,但仍需要指定的标识号。
申请人必须交出:
从没有拖车所有权但只需要拖车登记的州进入科罗拉多州的小型拖车必须遵循此程序。
标题所需的文件:
- 当前注册(需要原件)
- 如果注册转移给新的所有者,则必须完成注册转让,或者如果没有转让区域,则可以接受经过公证的销售单。 申请接受日期必须在注册期满之前作出。 没有宽限期。
- DR2697 2000 磅以下拖车的设备合规证书
- 完成并由科罗拉多州巡逻队签署的科罗拉多州适合上路的拖车清单
- 经认证的重量单(由检查员确定 DR2697
注意:如果申请人名下的拖车注册已过期,则书面 DR2444 事实陈述连同过期的注册对于申请人以其名义申请所有权是可以接受的。 姓名必须与注册时的姓名相同。 这 DR2444 事实声明必须说明拖车自到期后未在任何其他州注册或拥有所有权。
当拖车从未对小型拖车进行所有权登记或注册的州带入科罗拉多州时,需要以下文件以取得所有权。
办公室拖车的申请将被处理为 常规标题. 不签发制造房屋产权,因为这些拖车不用于居住目的的人居住。 CRS 42-1-102 (106)(b)。 所有记录必须显示重量。 SMM(特种移动机械)贴花将代替车牌。
自 1 年 2006 月 XNUMX 日起生效, 安全和可验证的身份识别 所有新产权、重复产权、新注册、新临时注册许可证和新标牌都需要。 身份证明必须由记录所有者或 授权书 代理人介绍。 代理必须具有安全且可验证的身份才能完成交易。 商业拥有或留置权持有人交易需要 授权委托书.
如果私人团体建造了拖车,则需要申请自制的身份证号码。 制造商必须提供以下信息:拖车的长度、宽度、重量、价值和类型。 如果购买零件或用品来建造拖车,则还需要销售单。 建筑商必须从科罗拉多州巡逻队获得经过认证的 VIN 检查,并完成 DR 2697。必须首先与科罗拉多州巡逻队进行预约以执行检查。 请致电 (970) 224-3027 联系州巡逻队,了解可用的日期、指示以及有关检查的任何问题。
建造者将被要求签署一份宣誓书,说明他/她用手头的零件和少量采购来建造拖车。 完成申请后,我们将分配一个 ID 号,车主必须将其贴在拖车的金属框架上。 身份证号码的费用为 3.50 美元。 申请表 DR 2409 和 DR 2697 还必须在我们的办公室出示以获得车牌和所有权。 其他所有权和许可费用也可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