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条例》规定,业主允许在财产上“堆积”垃圾是违法的。 如果收到投诉,Code Compliance 工作人员会确定垃圾是否已经堆积到构成违反条例的程度。 工作人员将尝试联系业主/租户并首先寻求自愿合规。 如果问题未得到解决,工作人员将发出违规通知,要求业主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纠正违规行为。 

如果业主认为通知的发布有误或没有正当理由,业主可以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七 (7) 天内向拉里默县县委员会就违规通知提出上诉。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上诉和/或遵守,该条例规定县可以向拉里默县地区或县法院申请行政进入和扣押令,描述要从财产中移除的物品,以符合县法规. 向法院的申请还包括请求法院授权县进入标的财产以移除物品。 拉里默县社区发展主任必须首先批准将此事提交给县检察官办公室以启动法庭诉讼。 

如果县从财产中清除垃圾,则与清除相关的所有费用必须由财产所有者支付,费用连同 10% 的收集费用罚款将以与其他税收相同的方式向拉里默县财政部长证明收集被收集。 

垃圾:指任何垃圾、废品、垃圾、废弃物、垃圾、碎屑、废料、草坪或花园垃圾(不包括家庭堆肥)、未经许可或无法操作的机动车辆或移动或活动房屋、死动物尸体,以及任何导致或可能造成公共危害或滋扰。 垃圾不包括根据 42-12-103 科罗拉多州修订法令妥善存放的收集品。

 

courthouse-offices

联系守则合规

200 W.橡树街,3100 室
柯林斯堡,CO 80521
(970) 498-76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00
部门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