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密件抄送 P#9A

非法垃圾场

修订日期: 1996 年 4 月 10 日

回顾: 每年 - 四月

消除: 不包含

联系方式: 环境卫生总监

附件: 不包含

参考: 不包含

修订定位器:

目的: 确保拉里默县能够限制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
 

政策:

  1. 非法倾倒垃圾对我们的社区构成潜在危害。 地下水、地表水或土地的污染以及火灾隐患是具体的例子。 在此政策之前,县卫生与环境部根据投诉调查垃圾场,并鼓励采取自愿行动关闭这些垃圾场。 在没有做到这一点的情况下,案件会被提交给州卫生部门,以便采取可能的执法行动。 该县现在希望根据国家固体废物法授权的权力启动执法行动。 该法案授权县专员委员会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强制遵守。
  2. 卫生与环境部根据其法定任务管理和执行州卫生委员会和卫生相关委员会的规定,并在拉里默县卫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将继续调查非法倾倒案件。
  3. 该部门将根据潜在的公共卫生威胁对已知垃圾场进行优先排序。 对于存在重大潜在公共卫生威胁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情况,该部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者他们有责任妥善清理和关闭垃圾场,并将提供有关适当清理和关闭程序的咨询和技术援助。
    1. 如果未实现自愿清理和关闭,该部门将要求县委员会授权采取法律行动强制关闭。
    2. 在委员会授权采取法律行动的情况下,该部门将与县检察官办公室合作,努力为地方法院诉讼准备案件。
    3. 为衡量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特此确立了每年清理和关闭六个高优先级非法倾倒场的目标。

通过了这个 10th 的一天 1996年XNUM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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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拉克,主席
拉里默县县委员会
 

分布:
拉里默县公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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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副本/记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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